2017年本市不启动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调整

26.12.2017  01:10
  

  2017年是本市公共交通票价第三个年度动态调整期,按照本市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及调价公式测算,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票价都已达到调价启动点,但综合考虑本市交通运行总体状况,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决定,今年暂不启动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调整,相关票价调整幅度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

  北京市现行的公共交通票价是2014年制定的。2014年北京市在调整公共交通票价的同时,为提高公共交通定价政策的透明度,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参照国内外票价管理经验,出台了《北京市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建立了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机制要求,本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以年度为周期,根据价格调整公式,定期进行测算调整。当平均票价调整幅度大于等于0.1元时,启动年度调价。未达到上述启动条件时,当年不作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票价动态调整的核心是让公共交通价格逐步反映运营成本变化情况,理顺价格机制,避免价格矛盾积累。年度调整主要考虑公共交通企业人工成本、动力成本和其他可变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其权重(人工成本占50%,动力成本占20%,其他成本占30%)。其中,人工成本变动情况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进行测算;动力成本中城市公共电汽车按照国家制定的本市0号柴油零售价格年均变动情况测算,轨道交通按照国家制定的本市非居民一般工商业平段电价变动情况测算;其他成本按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测算。年度动态调整中所涉及的数据均为公开数据,社会各方均可查询测算。

  按照票价动态调整办法测算,2017年地面公交平均调价幅度应为0.1元(其中,2017年当年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07元,2015年和2016年应累加合计0.03元),达到动态调整的启动点(0.1元)。但考虑到近年来本市地面公交客运量呈逐年下降态势,为保持地面公交票价对短途出行客流的吸引力,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决定,今年暂缓启动地面公交票价动态调整,地面公交的票价调整幅度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

  同时,2017年轨道交通平均调价幅度应为0.67元(其中,2017年当年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28元,2015年和2016年应累加合计0.39元),达到动态调整的启动点(0.1元)。但考虑本市轨道交通仍在大规模建设,新线仍在陆续开通,客流尚不稳定,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研究决定,今年暂缓启动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轨道交通的票价调整幅度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

  相关政策对外公布的时间一般都放在12月,主要考虑动态调整以年度为调整周期,且需与轨道交通新线开通做好衔接,一并考虑售检票系统的调测试和票价标识更新等工作。2018年是否启动,需在相关统计数据对外公布后,根据具体测算情况和明年公共交通运营实际,多方听取意见、综合平衡后再行确定。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