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手刃亲生子 孩他爹帮助抛尸

10.12.2015  13:08

  23岁女孩王某未婚先孕,并将刚刚诞下的男婴杀死。事发后,王某正在读大学的男友乔某将婴儿尸体抛至垃圾桶。检方以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乔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王某的辩解“很雷人”,她称自己没有生理常识,产子前不知道已怀孕。孩子出生后一直在哭,她曾吓唬孩子,“再哭就扎你”,并觉得一个婴儿能听懂自己的话。见孩子仍然啼哭,她就用剪刀扎向孩子胸部等部位。

  此案未当庭宣判。

  检方指控

  俩90后杀婴抛尸

  昨天上午10点50分,王某与乔某一同被带上法庭。

  王某,1992年出生,专科文化程度,案发前是北京市天保堂大药店员工,她身高约1.6米,较瘦,皮肤白皙。乔某,1994年出生,是河北邢台某学院大四的学生,身材瘦高。在回答法官提问时,两人口齿清晰,但声音很小。庭审现场,王某和乔某的多名亲属前来旁听。

  检方指控称,王某于2015年4月23日8时许,在海淀区清河四街西后街69号出租房内产下一个男婴,因恐被他人发现,王某用剪刀多次刺扎男婴的颈部、胸部等处,导致男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其涉嫌故意杀人罪。乔某在明知王某实施杀人行为的情况下,仍将男婴尸体抛至海淀区清河四街西后街康雅居旅馆西侧垃圾桶内,因此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据悉,王某于2015年4月28日被查获归案;乔某于2015年4月29日被查获归案。

  女方辩解

  生出孩子才知道怀孕

  对于指控,王某表示没有意见。王某说,自己与乔某于2012年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案发这次是她第二次怀孕。

  “怀孕后没什么变化,跟现在一样。”王某说,她之前与男友说过生孩子的问题,但强调当时只是开玩笑,并不知已怀孕。法庭上,王某还反复强调,自己虽然在医学院上过学,但学的是医药营销,对女性生理方面的事情不了解,直到生出孩子,才知道怀孕了。

  据了解,案发前,王某与同事共同居住在清河。2015年4月23日案发当天,王某看到自己流血,以为是来例假,伴随着强烈的腹痛,她诞下一个男婴。

  王某回忆称,男婴出生后不停地啼哭,她感到肚子越来越疼,硬撑着抱起婴儿去哄,并拿剪刀剪掉脐带。

  “我想着剪完脐带孩子会好点,但剪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扎到孩子了。”王某说,孩子越哭越厉害,她就吓唬孩子说:“再哭,再哭就扎你。”看到孩子仍然啼哭不止,她就持剪刀先后4次扎向孩子的胸部等部位。此后,孩子继续啼哭,王某说她因为肚子痛,就晕了过去。

  感觉新生儿能听懂话

  “你不知道刚出生的小孩听不懂大人说话吗?”法官问道。王某低声回答,她当时感觉孩子能听懂,扎他是为了不让他继续哭。

  王某称,等她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她起床扔掉了孩子的胎盘,并发现孩子躺在床上已经不动了。“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整个人晕了,加上紧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王某边抹眼泪边说。

  当天下午6点多,王某的男友乔某赶到了出租房。法庭上,王某表示,当时她没有跟男友提孩子死亡的事情,男友也没有问,此后男友便将孩子尸体“打包”。

  据了解,乔某用粉色的编织袋装完孩子尸体后,两人担心同屋室友回来,于是找了一家旅馆过夜。次日早上7点多,王某出门上班,乔某将包裹孩子的编织袋丢弃在一家旅馆附近的垃圾桶里。

  男方辩解

  事后没过问孩子死因

  乔某对指控认可。乔某称,女友两次怀孕,但他事先均不知情。第一次女友告诉他,孩子生下来就死了。

  乔某表示,早在2014年9月,王某曾经跟他提过可能怀孕了,他当即表示结婚并生下孩子。但王某认为男友年龄小,还在上学,没有同意。

  乔某回忆说,事发当天早上5点多,王某打电话给自己说很难受,肚子疼。乔某表示,让女朋友多休息多喝水。早上7点左右,乔某再次接到王某电话说生孩子了。乔某马上联系母亲称要去趟北京,并向学校请假。当天下午6点左右,乔某赶到王某处,王某告诉他说,“孩子已经死了”。

  乔某说,当时他看到屋里被褥乱糟糟的,但也没有问孩子怎么死的。后来,王某将盖在孩子尸体上的羽绒服撩开,让他看了一眼。乔某称,他看到孩子胸口有血迹,但也没多问。

  法官问乔某说:“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你觉得这一切合乎常理吗?”乔某摇头说:“不合理。”

  量刑建议

  杀婴者最高可判7年

  王某室友的证言显示,王某平时性格内向,作为室友都不知道王某怀孕的事情。事发当天,王某临时与自己调班,理由是来例假肚子疼。而王某单位一名年长的女员工曾经对王某室友表示,王某的肚子看着像是怀孕了。

  据了解,男婴死后,乔某陪王某住了几天后就回学校了,王某则继续上班。很快,一位拾荒者发现了垃圾桶里的婴儿,并报警。

  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且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希望法庭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称,正如王某当庭所述,其缺乏相关的生理知识而且社会经验严重不足,因惧怕生孩子被其他人发现,在紧张、害怕、迷茫以及不知所措的心理状态下实施了犯罪,与蓄谋杀人有明显差别,社会危害性低。且鉴于王某是初犯、偶犯,希望法庭在量刑予以充分考虑,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乔某的辩护人则强调,乔某在整个事件的前后并未与王某进行协商,也不知道孩子是被王某扎死的。他抛尸的原因只是孩子死了,因此乔某并不存在帮助毁灭证据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乔某在明知王某实施了杀人行为的情况下仍帮助其抛弃尸体,应当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刑事责任。综合两人的犯罪手段等各种因素,建议法院对王某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对乔某判处1年至2年的有期徒刑并施以缓刑。

  昨天下午1点半,庭审结束,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庭后追访

  母亲称内向女儿瘦多了

  庭审结束后,王某的家人迟迟不愿离开,称希望能够见女儿一面。

  “瘦了好多,这孩子就是太内向,什么都不和我们说,这么大的事她都自己扛着。”说起女儿,王某的母亲眼圈开始发红。

  王某的母亲告诉记者,出事前,家里甚至不知道王某交了男朋友。“她在北京工作也挺忙的,几个月或者半年才回来一趟,在家待一晚上就走了,根本看不出来身体上有啥变化。”

  而提起女儿的男友乔某,王某的家人显得颇有微词。“出事后,他(乔某)被取保了,但到现在,不光他们家人没有一句话,我们给他打电话,他还一直不接。”

  当记者问到如果王某出狱后,是否还有可能和乔某组成家庭,王某的母亲没有说话,只是含着眼泪摇了摇头。

  因乔某被取保候审,因此庭审结束后,完相关手续,乔某又回到法庭打算和家人一起离开。而见到乔某后,王某的父母情绪突然激动,上前指责乔某“把闺女害苦了”,年轻气盛的乔某和对方争执了起来,随后双方被法警拉开。

  专家说法

  辩解不可思议但不影响定性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飞表示,王某的这些说法虽看似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上,从以往的案例来看,我国不乏青少年女性因生理健康知识匮乏,在怀孕后期,甚至诞下婴儿后才发现自己当了母亲。

  陈飞说,从本案来看,该女子类似“直到生产后才知道怀孕”“感觉孩子能听懂大人说话”等说法无论可信度如何,均不影响案件定性。但从另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其缺乏常识以及亲友的关爱,在其接受法律制裁后,相关部门应考虑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以及人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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