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高自考启用新管理系统

24.07.2015  12:20
  •   原标题:10月高自考启用新管理系统

      7月2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2015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本期报考将使用新的北京自考业务管理系统,考生须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以及原系统报考密码登录新系统报考。

      2015年秋本市高自考将于10月17日、10月18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进行。按照规定,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确认此项程序,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考生填写完网上注册信息后,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新生须在注册结束前报考课程,以查看现场确认区县,并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重要身份信息将不能更改。

      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结束前,考生须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在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报考结束前可增报其他课程。据了解,此次注册,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注册、报考、现场确认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贾晓燕)

      报考日程

      注册:8月25日零时至9月5日24时

      缴费: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成功后,考生凭“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现场确认验证码完成验证,即可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9月9日17时

      领取准考证:10月9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

      成绩发布: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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