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开始受理案件

03.02.2015  13:01

  2015年2月2日,书记员(左)在位于深圳的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进行诉讼登记。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2015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始正式受理案件。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1月28日在深圳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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