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

21.08.2020  14:5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随着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纠纷成为法院增长较快、类型化特征相对明显的一类纠纷。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8月19日,昌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金融审判与金融风险防范白皮书(2015-2020)》,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近年来,昌平法院打造专业金融审判团队,优化金融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作用引导规范金融交易。通报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幼亭表示,此次白皮书就近五年金融商事案件呈现特点、金融运行存在问题等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防范风险建议。

白皮书显示,2015年至2019年,昌平法院共新收涉保险、银行、融资租赁、金融担保、企业借贷等金融商事案件2659件,占全院商事案件的14.22%,总标的额81亿元。其中,金融担保类案件、涉银行金融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位列前三,总占比达82.88%。该三类案件调解率明显低于其他金融商事案件。

经调研,信用卡纠纷是涉银行金融商事案件中最为突出的案件类型,纠纷占比达71.8%,此类案件多为信用卡持卡人透支消费后不能按期还款引发。部分持卡人利用自身前期较好的信用记录,在多家银行办理高透支额度的信用卡,利用不同信用卡还款日期的差异不断拆兑,以实现融资或套现,最终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障碍,引发多笔信用卡逾期,产生诉讼。此外,网络保险纠纷中格式条款成争议焦点、融资租赁提供方强势缔约地位明显、案件公告鉴定比例高等也是金融商事案件的显著特点。

潘幼亭介绍到,金融商事案件纠纷多发主要有五大原因:一是金融机构管理不规范,风险防控能力不足;二是投资者风险意识缺位,识别能力弱;三是履约行为不适当,借贷双方存在失信行为;四是担保方式不灵活,市场活力难以激发;五是互保联保现象突出,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实践中,有的金融机构片面追求业绩,对签字、印章的真实性审核不严,缺乏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实质审查;发放贷款后,对于款项用途是否与合同一致监管不到位,仅要求提供相应合同、发票或收据作为凭证,存在较大隐患。法官提示,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增强金融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贷前审核、贷中监控、贷后追踪,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审查和落实。考虑到部分消费者缺乏基本投资理念,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完善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机制,强化金融消费者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同时,消费者应理性投资,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在“自享收益”的同时,学会“自担风险”,提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避免冲动交易。

为进一步从源头化解金融商事纠纷,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昌平法院建议,构建金融纠纷防控预警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将防控金融风险的理念更好地贯穿于金融市场的各个环节。同时,呼吁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分级监管模式,细化市场准入、市场运行等规范,从而减少融资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后,昌平法院将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工作水平,积极引导建立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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