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6日起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 需满足两条件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 记者9月2日获悉,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凡在北京地区注册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6日起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单位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
>>条件
裁员率须低于1.31%
《通知》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满足两大条件,一方面企业要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另一方面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须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据了解,2014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1%,裁员率低于这一数据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企业获得稳定岗位补贴后不得挪作他用。
>>时间
6日起申请每年一次
《通知》明确,201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今年9月6日至16日期间,向参保所在地区县人社局提出补贴申请。区县人社局集中受理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
申请补贴时,企业需提交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企业承诺书等,首次提交申请的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据悉,这项稳岗补贴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底,企业同一年度内可申请一次。
>>监管
定期检查补贴企业
各区县人社局将对享受稳岗补贴的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测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市人社局也将定期对享受补贴企业的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政策的规范执行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市人社局将责令企业退回下拨的补贴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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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指标逐年压缩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1日表示,本市常规引进的户口指标将逐年压减。遇有特殊人才需求,可启动专项引进计划。
人社部门表示,北京市人口总量要严格控制,但如果有特殊的人才需求,或者北京特别发展某个行业,某个产业人才短缺的时候,本市就要利用专项引进。固定的常规专项引进包括公务员、大学生村官、科研助理等。但这些专项总量不是很大,占每年的引进比例在10%左右,今年这方面大概要引进2000多人。此外,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引进数量大概是八九千人。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