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9日发不动产新证 新旧两证并存

08.11.2015  11:38

 

 

   办理提示

  自11月9日起,新受理的包括房屋、土地、林地等在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发新证;而11月9日之前已经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发旧版权属证书。

  市国土局、市住建委昨日联合发布,自11月9日起,北京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过去的房产证将不再办理,取而代之的是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同址办公。今后,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接待时间统一调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13:30—17:30。需要提醒的是,16:00停止发号。

   新旧两证并存使用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昨天明确,自11月9日起,新受理的包括房屋、土地、林地等在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发新证;而11月9日之前已经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发旧版权属证书。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那么,新旧两证有什么区别?据介绍,《不动产权证书》是全国统一样式的。此前旧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为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相比之下,不动产权证在产权内容方面标注更为详细,有房屋使用年限的 “起止日期”,以及房屋取得价格。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央产等除外普通房产区县负责登记

  据介绍,和之前房屋权属归属市住建委管理不同的是,今后,本市市国土局将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北京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市、区县两级,市级而言,市国土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原市住建委所属的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划归市国土局,与市国土局所属北京市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整合,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承担在京中央单位、驻京部队、保密单位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以及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而具体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有关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