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京政发[2015]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更好适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的多向交互融合发展态势,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创意北京”为统领,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着力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高端制造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型业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促进推动作用,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文化传承,科技支撑。传承历史文脉,丰富创意设计内涵,拓展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途径。强化科技创新,增强创意设计转化应用能力,创造具有北京特色的现代新产品,实现文化价值和实用价值的有机统一。
——创意引领,创新驱动。把创意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文化植入、创意融入和设计提升,推动内容创新、业态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高水平、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培养一批高素质领军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的重点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北京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建设一批运营有序、差异发展、协作支撑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更加突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升,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发挥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文化创意产业提质行动。把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水平作为推动融合发展的基础,通过结构优化、内容创新和培育需求,增强渗透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1.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京政发[2014]13号),加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构建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加快推动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进一步集聚文化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促进产业紧密协作、共同发展。以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为核心承载空间,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加大对广告业发展的指导力度,加快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广告设计,提升广告业与影视、动漫、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舞美设计创意和舞台技术装备创新,促进工艺美术品与现代科技、时尚元素融合,提升附加值。
2.激发创意设计活力。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协(商、学)会、企业等单位搭建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促进创意设计多元化、多渠道发展。提升中国设计红星奖评选等品牌活动影响力。推广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改革创新经验,促进图书策划、内容创作和出版服务分工协作,实现业态升级。支持广告、传媒等企业建立文化研究中心、创意实验室等机构,提升创意设计水平。鼓励利用众筹方式,推广“联合创作、联合出版”,激发大众创作活力。
3.扩大文化消费规模。深入实施文化消费品牌引领战略,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消费品牌活动。以办好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为契机,不断完善北京文化惠民卡的文化消费市场引导、商户联合营销、综合信息服务、行业监测分析等功能,培育文化消费理念,引领文化消费方向。按照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完善文化设施布局和功能,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大力促进文化消费。规范互联网文化消费新业态,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二)数字内容产业提速行动。坚持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相结合,加强文化创意与信息服务的互动支撑,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
1.推动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数字化进程。深入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进程,拓展新媒体文化消费。围绕数字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影视等重点领域,创新新兴网络文化服务模式,促进动漫游戏、广播影视等产业优化升级。持续推进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集聚优势资源,推动数字技术、网络运营与传统出版业融合发展。加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建设,提高科技化服务水平。
2.培育数字内容产业新业态。加大数字内容全产业链整合力度,加强设计、制造、营销、消费等各环节的衔接,加快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商业模式,培育文化与科技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强通讯设备制造、网络运营、内容服务单位间的互动合作,推广交互式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手机电视等创新型业务,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
(三)旅游文化内涵开发行动。赋予旅游产业更多文化内涵,促进文化与旅游资源整合、业态融合,积极推动参与式、体验式特色旅游发展,提升旅游内涵质量。
1.丰富文化旅游业态。加强对长城、颐和园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推进衍生产品和旅游项目综合开发。深入挖掘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提供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主题旅游产品和服务。依托工业遗产、高校院所、生态农业等资源,加强创意开发设计,发展工业体验游、学术科教游、养生保健游等特色主题旅游。
2.建设文化旅游景区。融合现代科技文化,加快推进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密云古北水镇等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加大“三山五园”、大运河、卢沟桥等经典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开辟旅游新空间。支持旅游景区拓展体验性、互动性的特色文化增值服务,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旅游休闲消费水平。
3.完善文化旅游服务。依托北京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大力开发推广“北京礼物”。支持文化旅游企业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企业。整合旅游信息服务资源,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化旅游服务。提升北京国际旅游节、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品牌活动影响力,办好文化旅游精品活动。
(四)教育服务业态培育行动。积极提供文化艺术教育服务,加强文教产品创意开发和应用,积极培育开放式、社会化教育服务业态。
1.扩大文化艺术教育服务范围。优化学校文化教育课程设置,促进艺术类高等院校与中小学、社区和企业合作,推动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统筹社会教育资源,加强科普基地、公共文化机构和市民学校、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建设。通过加强文化艺术教育,提高市民人文素养,培育文化消费观念,激发对创意和设计服务产品的消费热情。
2.培育教育服务新产品、新业态。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开发推广智能化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工具等新型教辅设备,丰富文教产品种类。开发运用互联网多媒体教学资源,加强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教育新模式。引导教育培训围绕家政服务、考试辅导、职业培训等市场需求,发展专业化、细分化的教育培训产业体系。加强创意设计职业教育,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创意教育领域。
(五)体育产业空间拓展行动。深入挖掘体育运动文化内涵,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良性互动作用,以创办精品赛事为核心,促进体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
1.办好精品体育赛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等重大赛事活动,积极引进国际精品赛事,提高赛事运营市场化水平,推动与体育赛事相关版权的开发利用。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运动项目,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休闲项目,引导大众体育消费。
2.培育体育产业新业态。鼓励开发和推广创意型体育器材、体育用品和衍生产品,运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高体育产品科技含量。丰富体育产业内容,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发展,支持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
(六)城市文化品味提升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传承创新,加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元素融入,营造充满活力与创意的和谐宜居环境。
1.加强规划设计创意引导。及时修订相关规范和标准,增加文化内涵、环境保护等要素比重,提高城乡规划、景观风貌规划和建筑装饰设计水平。加强对新建公共建筑的技术审查,引导规划设计绿色建筑。支持规划、设计、施工和研发等领域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提高行业资质管理标准。
2.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创意水平。深入挖掘北京文化内涵,注重在城市建筑设计中体现文化元素。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和养护服务市场化改革,发展创意园艺。突出节能环保的建筑设计理念,以集成设计带动建筑装饰材料等相关产业创新升级。加快建设一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和镇村,营造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环境。
3.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传承历史文脉,创新保护利用模式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胡同、四合院、古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修缮与利用。加大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投入,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引领城乡群众文化活动,促进文化演艺活动社区化、生活化,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七)文化金融服务创新行动。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完善服务体系,通过优化配置金融资源促进产业融合,争创国家文化金融示范区。
1.创新文化金融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提供文化金融综合服务,通过信用担保、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加快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文化类保险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文化资产证券化试点,规范引导互联网融资平台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
2.完善文化金融服务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文化金融专业部门、专营机构。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提供项目对接、信息资讯、业务培训等服务。加快建设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构建面向全国的文化资源要素市场和交易平台。
3.优化文化金融服务环境。加快构建文化创意产业信贷担保、投融资等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文化企业融资信用评级制度,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和业务风险管理机制。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等服务平台,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培育资本市场的北京文化板块。
(八)商务服务业态优化行动。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丰富商品种类和商业业态,以商务繁荣带动创意转化,积极促进大众消费。
1.提升传统商业业态。鼓励商场、餐饮、酒店等企业强化创意设计,提供具有文化特色的体验式消费项目。引导传统书店、电影院、演艺场所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商务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深入挖掘老字号企业的传统文化内涵,鼓励其利用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增强老字号品牌的文化传承力和影响力。鼓励商贸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定制服务、无实体店铺销售等新业态,推行标准化、连锁化经营。
2.培育创意商务服务。鼓励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服务业态,组建创意设计服务联盟,建设一批创意孵化楼宇和特色商务街区。鼓励在各类知识产权和版权交易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创意设计服务板块,促进创意成果转化。
3.拓展融合消费空间。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设立文化消费体验区,引导提供个性化、细分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市场供需衔接。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优势,积极开发移动支付结算系统,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
(九)制造业产业链升级行动。着眼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工业设计的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设计创新能力,推动“北京制造”向“北京设计”、“北京创造”转变。
1.加强设计服务应用。鼓励和推动在京企业、科研院所建设设计创新中心,争创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吸引国际一流设计机构来京发展。深入实施首都设计提升计划,办好北京国际设计周等特色品牌活动,加快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和中国设计交易市场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优势。
2.培育制造业新业态。推动制造业企业优化在京业务布局,调整疏解低端业态,强化研发、设计等功能,壮大总部经济。支持服装服饰等传统都市工业构建“创意设计—生产外包—内容服务”商业模式,推动向智能型、服务型转变。围绕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鼓励实施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服务,提升产业竞争力。
3.推广新型制造模式。把握“互联网+”发展新趋势,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相结合,加快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顺应市场需求和现代生活方式,融入传统文化和现代时尚元素,强化创意设计在产品创新、品牌建设、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作用,激发个性消费和定制服务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
(十)现代农业创意增效行动。围绕首都特色农业资源,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促进农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生产、生态效益显著提升。
1.培育农业休闲新业态。围绕农业生产、农民劳动和农村风貌,推进农业与文化创意、科技发展、生态建设等融合,培育集农业观光、体验、科教及文化传承于一体的农业经济新业态。支持建设多功能主题农业园,培育农业休闲旅游新品牌。加强创意科普和科技惠农,办好北京农业嘉年华等活动,推动都市农业、会展农业融合发展。
2.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加强大兴西瓜、平谷大桃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促进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追溯体系,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促进产销对接和产业升级。
3.提高农村创新创意能力。加强新农村“一村一景”规划指导,大力发展景观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围绕“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加快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开发农业新功能、挖掘农业新价值。组建乡村服务联盟,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创意农业。提升农民文化创意技能,建设一批专业文化村、技能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有关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文资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文资办。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领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推进重点工作,及时做好分析总结和情况报告,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财税政策引导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税收政策。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园区(基地)、企业、产品评定标准,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产业融合发展基金。
(三)健全知识产权经营机制。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搭建知识产权和版权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和版权交易登记备案。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办法,完善有利于创意和设计发展的产权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知识产权和版权快速维权机构,健全知识产权和版权的创新、运营和保护体系。参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政策,探索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资产化路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工作。
(四)优化创意人才培养机制。制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发展规划,确立人才评定标准和激励政策。建设文化创意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通过与国际知名培训机构共建合作,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举办创意设计竞赛活动,促进创新成果展示交易。对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落实项目建设保障机制。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的前提下,研究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农业融合项目。鼓励利用老旧厂房、腾退仓库、废弃矿山以及闲置商业设施等资源,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六)构建企业成长培育机制。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进一步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展壮大,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创意内涵多、增长潜力大、带动效果好的企业,打造跨界融合型领军企业。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支持引进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形式实现跨地区、跨行业战略重组。
(七)完善对外合作开放机制。加快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加国际知名创意和设计评选活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积极推进京津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区域协作。
(八)完善统计评估服务机制。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的统计监测与分析工作,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建立融合发展项目、企业、园区(基地)数据库,强化融合发展绩效分析。研究发布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数和融合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