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13.09.2016  14:0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现公开向社会遴选2017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承担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遴选承担单位的项目

(一)北京市地方标准《盾构注浆干拌料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编制

项目主要内容:为提高轨道交通建设系统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程施工质量,指导盾构注浆干拌料的生产、施工和验收,编制《盾构注浆干拌料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生产质量控制、产品检验规则、应用技术和验收等。同时规范盾构注浆干拌料流动度测试方法、盾构注浆干拌料泌水率、固结收缩率测试方法等内容。

成果:北京市地方标准《盾构注浆干拌料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报批稿。

(二)北京市地方标准《干拌喷射混凝土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编制

项目主要内容:为指导干拌喷射混凝土的生产、施工和验收,在广泛调研,试验验证和工程应用的基础上,编制《干拌喷射混凝土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生产质量控制、应用技术和验收等。

成果:北京市地方标准《干拌喷射混凝土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报批稿。

二、项目单位遴选条件

(一)依法设立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相应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

(二)项目单位须具备开展项目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三)项目单位须熟悉和全面掌握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行业现状,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员和技术储备,能够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承担项目有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等有关资料(包含电子版),一式四份,项目需提交的资料、表格见附件1、2。

(二)申报预算要求: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有关规定,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03〕1427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78号)、《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211号)、《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京财党政群〔2014〕176号)执行。

(三)申报时限要求:请于2016年9月19日前,向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截至日后,将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经二〔2003〕1427号)和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北京建设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联系人:矫明,电话:59958941 13801202032

邮编:10003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申报项目有关资料

   2.项目申报书(空表)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附件:附件1申报项目有关资料.doc

附件: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