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志愿服务有了“绩分银行”

16.10.2014  17:08

有关表现可在教师考核评价中予以参考

  教育部2014年10月15日出台“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号召和提倡教师利用工作之余主动参与适合职业特点的无偿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教师根据个人专长和爱好无私奉献。教育部将建教师志愿服务“绩分银行”,对教师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记录。

  教育部建议中小学教师可将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和学习有困难学生,以及薄弱地区教师等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免费学习辅导、巡回支教、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儿童安全知识宣讲、城市教师对口帮扶农村教师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高校教师可在知识服务、科学普及、文化宣传、政策咨询、专业培训等方面,开展科技文化医疗服务下乡进社区、科技成果惠民生、专业对口支援交流、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调查和政策建议、扶危济困、应急救援、重大活动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退休教师可到学校、社区及农村薄弱地区,开展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教学技能传帮带、传统文化弘扬、关心下一代等志愿服务活动。

  教育部提出可以将教师志愿服务与学生志愿服务统一起来,教师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有效的实践育人成果。

  教育部将建立教师志愿服务“绩分银行”,对教师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认证和登记,有关表现可在教师考核评价中予以参考。教育部指导成立“全国教师志愿服务联盟”,纳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系统,整体指导全国教师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