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公布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13.04.2016  13:36

 

     3月25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17年年底,辽宁省将完成全省193个国有林场的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数量将减少10%以上、在职职工人数减少20%;与此同时,全省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50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300万立方米。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要坚持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职工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人事制度、管理方式、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有效化解国有林场债务、提升国有林场整体功能和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等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市、县负全责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机制;省政府组成督查组,重点督导检查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情况,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风险防范预案。
  
  
  据初步测算,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后,4年之内,通过完善经营机制、压缩非刚性支出、自然减退人员、发展林业产业增收等措施,可做到基本收支平衡;4年之后,林场利用丰富的林业资源,招商引资,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多种经营等产业,可实现扭亏为盈。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王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