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检察长: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推动首都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制度、围绕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围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推进司法办案体系、检察监督体系、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队伍建设体系和检务保障体系建设,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为维护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和“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增强政治责任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即将召开的十九大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当前,国际形势空前复杂,不稳定性、不可预测性上升,国内诸多矛盾风险叠加,北京作为我国首都首当其冲,面临的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挑战增多、压力增大。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切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提高政治警觉,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托检察职能,发挥专业优势,依法打击传播网络政治谣言、非法“组党结社”等具有政治安全因素的刑事案件,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稳妥处理好重大敏感案事件,同步做好正面舆论引导、检察权威发布,妥善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及时化解防范矛盾风险,防止发生大规模聚集事件,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首都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提升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与天津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签订的《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框架意见》,细化实化协作联动机制,服务跨区域重点企业,加强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跨区划检察院建设,探索跨行政区划案件集中管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最高检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系列意见,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服务首都创新发展。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把握好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犯罪界限,通过精准打击相关犯罪,切实维护经济活力、金融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首都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创新是最强的动力。孟建柱书记指出,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效,重点做好加强符合北京实际的检察政策的研究和运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完善适应改革要求的检察考核评价机制、研发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制定完善“四大清单”促进形成健全完备的司法责任体系等工作,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深入研究办案组织构建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适当比例配备检察辅助人员,搭建司法行政人员交流转任平台,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围绕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已经完成的司法体制改革基础上,推动检察制度机制改革,把握关键,创新机制,实现检察机关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加快解决市级层面上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的业务衔接、办案程序制度、强制措施执行等后续问题,统筹推进区级检察机关职侦部门的转隶工作。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完善衔接机制,在全市三级院统一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办案对接,密切程序协作,迅速适应反腐新形势和新的体制机制,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为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回归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好监督、审查、追诉职能,努力完成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庄严使命。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探索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监督,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力度,巩固夯实检察工作新的战略增长点,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就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面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司法办案体系,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批捕公诉工作品质。巩固和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成熟有效的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机制,全面提升司法效率。按照“三个适当分离”原则,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立足北京功能定位和案件特点,着力加强专业化和专门化建设,组织开展调研,形成专项报告并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出台加强北京检察专业化建设指导文件,努力形成在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持续推进科技强检工程和“智慧检务”建设,以北京检察信息中心和信息化检察部建设为抓手,运用现代科技思维和科技手段服务保障检察工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与司法办案、检察监督、检察管理、检务保障等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持之以恒把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引向深入。狠抓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素质能力、领导班子和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推进人才建设六项重点工程,高度重视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的培养选拔,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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