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5.08.2016  19:33

本项目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科文指【2016】594号文件批准实施,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符合资格申请人数量大于3家,则由投标人从合格申请人中随机抽取3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申请人数量等于3家,则邀请全部合格申请人作为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管理处

项目名称:组织2013-2015年度北京市广播影视奖评奖

实施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实施时间 :2016年10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北京市广播影视奖两大奖项,分别是北京市广播影视奖优秀作品及创优先进个人。

二、内容

北京市广播影视奖”是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的北京广播影视政府最高奖,评选周期为三年。该奖项旨在表彰北京市广播影视系统内涌现出的优秀广播影视节目及个人。

本次评审将组织广播影视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评选北京广播电视台、各区广电中心,北京影视制作机构于2013年至2015年生产的作品,奖项涵盖广播电视节目(含技术)、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等6类,共计两大类,分别是北京市广播影视奖优秀作品及创优先进个人。

三、资格要求

熟悉广播影视领域,有参与或组织广播影视评审工作或活动的相关经验。

四、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2日自愿报名,报名资料应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6、报价。

五、随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申请人

投标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6年9月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1110房间随机抽取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申请人(即投标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投标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联 系 人: 何薇

联系电话:010-65159074

传 真: 010-85012213

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