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打拒不执行判决罪 3年限制高消费近4万人
中新社北京2月4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高级法院4日通报,3年来,北京法院共办理拒执等犯罪案件51件,司法拘留1800余人,限制高消费38326人次,限制出境4621人次。一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者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在中国各地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此后北京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当天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公开审理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第一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
当事人张某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赵某瘫痪在床,成为一级伤残。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张某支付赵某各项费用共计90万元(人民币,下同)。但张某在给付赵某20万元后,未再履行给付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传唤张某,其均拒不到庭并隐匿行踪。法院发现,张某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每月均有数千元的流水记录,张某有支付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隐匿财产。张某被丰台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无视国法,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张某有投案自首的情节和刑事立案后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宣判,判决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此案宣判后,北京市高级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介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首批拟追究犯罪的10件案件已全部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张美欣透露,目前北京已刑事拘留5人,宣判1人;移送协查被执行人747名,查控80余人;司法拘留184人,涉案210件,执结143件,执行到位金额1458.6万元。(完)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