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向平谷区预拌混凝土企业通报2016年第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评估情况

01.04.2017  23:19

  为切实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14号)的实施,确保全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2017年3月21日至22日,市监督总站对平谷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通报2016年第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评估情况。

  检查中,市监督总站根据2016年第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评估情况向平谷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提出以下要求: 对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原材料管理,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特别是对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材料加大试验频次,确保原材料质量;根据评估状况,重点盯防问题易发高发的质量管理环节。

  下一步,市监督总站会继续加强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