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喝酒女子易成性侵对象

27.10.2015  16:22

  京报网讯(记者林靖)针对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海淀法院法官总结分析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完全是陌生人犯罪的很少,一些是网聊、网游的“网友”约见下手,而抽烟喝酒女子更易成为强奸对象。

  外来人员生理需求难满足

  今年截至10月20日,海淀法院共审结35件强奸案,而去年和前年的数字分别是49件和67件在逐年减少。郭照法官从被告人角度分析,认为导致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被告人年龄不大,生理需求旺盛,但受到压抑。统计数据显示,上述162名被告中,18至30岁的占64%,但因多为外来人员,未婚或虽已婚但没和妻子一起生活工作,旺盛的生理需求不能得到正常满足;加上年轻自控能力弱,存在试图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

  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

  另外,被告人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所有被告人中,受中等教育及以下的占79%,其中初中及以下的占64%,他们几乎没受过法律教育,平时接触法律较少。还有,他们收入不稳定,文化生活单调。据统计,这162人中,农民、无业及从事餐饮、歌厅等服务行业的占52.5%。他们无稳定的工作和固定收入,总体收入水平较低,面临随时失业风险。而他们获得收入后,很少用于娱乐和文化等精神方面的支出。精神文化生活单调,加上不良社会风气、网络淫秽信息的影响,促使强奸案发生。

  男女双方很少完全陌生

  而从被害人角度分析,也有三方面原因导致强奸案件发生:一是被害人“胆大”,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从近三年的强奸案件看,强奸者和被害人完全是陌生人的情况已不多见,有的是网聊或一起玩过网络游戏,被害人盲目轻信对方,轻易赴约。

  抽烟喝酒女性更易被强奸

  部分被害人存在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这无疑使被告人更容易将其视为施害对象。据统计,21时至凌晨3时发生的强奸案占60%,此阶段被害人中有一部分性观念开放,面对陌生男子“挑逗”,并未第一时间采取保护措施。同时,被害人的“夸张”行为增大成为受害目标的风险。多起案件被告人供述,看到被害人年轻漂亮、穿着暴露,就起意强奸。

  女方有利益需求态度暧昧

  另外,被害人态度模糊,诱发被告人进一步行为。上述151起案件中,双方是同事、朋友、服务对象这三类关系所占比例为45.1%。被害人与被告人存在上下级关系或是提供者与顾客的关系,出于升职、加薪或希望对方给予或接受服务等考虑,被害人往往在这些对象面前态度热情;面对被告人初步不法行为时,不能态度鲜明地拒绝,诱发被告人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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