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批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5〕47号
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检验工作管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第二批承担2015年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抽查和监测检验的产品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对工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等4大类12小类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抽查和监测产品范围及检验具体要求详见相应产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方案(附件1)。
二、承担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承担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资质,取得相应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CAL)证书(仅限监督抽查);
(二)具备满足承担相应任务的人员和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检验问题;
(四)设立在北京市行政区域或邻近北京市,能够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五)具有承担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的意愿;
(六)符合法律、法规等其它要求。
三、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承担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及各栏目的填写要求,无内容的栏目应填写“无”。
(一)填报《201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申报表》(附件2)时,应在申请承担抽查和监测检验任务的产品名称后画“√”;
(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承检任务申请书》(附件3)按产品类别分别填写一份;
(三)相关栏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带★的栏目),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四)《申请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表》(附件4)应按《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承检任务申请书》带★栏目出现的顺序填写,证明材料复印件按目录表顺序依次装订;
(五)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提供A4纸质版(可以双面印),一式一份。
四、申报要求
申请承担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请于6月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word版本格式)报送至北京市顺义区顺兴路9号质检楼1212室(北京市质监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伟57520943
刘雪57520947
景晶57570944/5752006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 2015年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方案
2. 201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风险监测机构申报表
3.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承检任务申请书
4. 申请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