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4.09.2016 15:40
本文来源: 林业网
中国林业网9月14日讯 9月9日,浙江省林业厅召开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云举就认真贯彻中央、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作了讲话,并对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提出要求。副厅长俞坚对专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副厅长王章明主持会议,厅领导陆献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省森林资源处和森林公安局全体人员及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和中层以上领导,资源林政、森林公安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林云举指出,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又一项重大职责。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讲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律挺在前面,增强贯彻落实的执行力,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追责,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蔓延的势头,坚决守住林地和森林红线,依法保护好每一寸绿色,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林云举强调,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必须突出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违法采石采矿,特别是违反“十个禁止”选址规定垦造耕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扎实推进,切实做到全面排查到位;严厉查处到位;全力整改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同时,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严格监管,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依法加强林地林权和湿地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严格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国家林业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次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预期的成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专项行动上下联动、推进有力。二要依法严厉打击。坚持“严”字当头,持续保持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震慑涉林违法犯罪。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对这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影响恶劣的案件予以曝光;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要以案释法,树立执法权威。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从9月10日起至11月30日。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9月10日至20日为摸底排查阶段,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剖析本地区破坏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广纳违法犯罪线索。9月21日至11月20日为打击整治阶段,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办,集中清理整治项目施工区、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林政审批等管理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着力遏制破坏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11月21日至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机制。(浙江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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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20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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