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通报涉养犬侵权法律纠纷典型案例
30.09.2018 20:59
本文来源: 法院网
据统计,自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房山法院共受理涉养犬侵权类纠纷80余件,涉及案由包括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健康权纠纷,此外更有因动养犬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
经调研发现,养犬易发生纠纷的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饲养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部分民众在禁止饲养区域内饲养,加之烈性犬生性凶猛、大型犬体型大,易导致他人受惊吓引发纠纷。二、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未尽到规定的管理义务,如未按规定履行动物检疫、违规携大型犬外出遛狗、携犬外出时不束链、不待嘴套等。三、动物在特定情况下的应激反应不可控,在犬受到刺激后,其发生应激反应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往往难以控制,继而伤人或损坏财物。养犬类侵权案件也存在一些共性特点,如当事人举证能力普遍较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难以认定,赔偿义务人的主动赔偿意愿也普遍不高。
通报会上,房山法院通过总结养犬侵权类案件成因及特点并发布典型案例,倡导社会公众依法文明养犬、妥善解决纠纷、尊重生效裁判。此外还围绕依法养犬、合理化解纠纷、加强行政管理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建议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依法、依规养犬,做合格的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应提高自身思想认识,主动学习养犬管理规定,并遵照规定履行自身管理义务,做好饲养人和管理者。
二、建议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发生纠纷后,冷静处理、妥善应对,避免损失扩大或引发其他法律纠纷。纠纷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借助人民调解、诉讼等多元平台调处化解纠纷。
三、建议公安、畜牧、卫生行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对违法、违规养犬采取制裁措施。有权行政部门可依法主动普查区域内饲养动物情况,加大对违规饲养动物行为的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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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018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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