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29.04.2016  09:52
   中国绿色时报4月29日报道(记者 张兴国)  4月2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新闻通气会,介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最新进展。《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从通气会上了解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步伐不断加快,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自然保护区、强化执法监管、扩展国际合作、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等多个角度,全面推进保护事业,成就举世瞩目。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多样,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仅脊椎动物就有6347种,占全球脊椎动物种类总数的14%。同时,我国野生动物特有属种多,在脊椎动物中,大熊猫、朱鹮、金丝猴、华南虎、扬子鳄等470多种陆栖脊椎动物均分布在我国。此外,我国还是世界上家养及驯养动物品种和类群最丰富的国家,共有1938个。因此,我国一直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早在1950年,我国就发布了《稀有生物保护法》,并于1956年建立了第一批自然保护区。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野外保护体系,到2014年年底,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有2229处,总面积1.25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3%。同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9个省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并探索建立野生动物类型国家公园,积极开展大熊猫、亚洲象、东北虎豹、藏羚羊4个旗舰物种的国家公园建设试点。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野外保护网络体系,有效保护了我国境内90%陆地生态系统和85%野生动物种群。
  我国已先后制定实施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仅在过去5年,会同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全国性专项打击行动,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重特大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258起。
  得益于重点加强对濒危物种的抢救性保护,野外大熊猫种群数量在2003年后的10年间,由1596只上升到1864只。全国大熊猫栖息地面积达258万公顷,10年增加了11.8%。全国已建立大熊猫保护区67处,近53.8%的栖息地和66.8%的野外大熊猫个体得到严格保护。朱鹮总数由1981年发现时的7只增长到现在的2000多只。目前,全国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繁育种群,并成功开展了大熊猫、朱鹮、麋鹿、普氏野马、野骆驼、白颈长尾雉等10多种濒危野生动物的放归自然,濒危物种种群主体上稳中有升。
  我国先后启动了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第四次大熊猫调查,有序展开了对137种重点野生动物分布、数量、栖息地状况及威胁因素调查。目前,我国收集保存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基因种类总数达到913种,基因样本共21万多份。
  与此同时,我国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规范监管以引导野生动物繁育利用健康发展,稳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国际合作,并广泛开展了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我国初步形成了以350处国家级监测站、928处省级监测站和一大批市县级监测站为主体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先后加入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等国际公约,与美国等18个国家签署了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合作的协定或协议,加入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国际正面影响日益扩大。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司长张希武表示,虽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调查显示,我国87.7%的野生动物种群因栖息地缩减、割裂、质量下降、人为活动干扰等原因,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不少濒危物种的栖息地、鸟类集群活动区域及迁飞通道面临着土地开发、农业开垦、环境污染等威胁。
  “十三五”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将着重完成编制野生动物保护“十三五”规划和重点建设工程规划,抓好自保护区建设和监督管理,整合设立一批野生动物类型国家公园,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强化监控、防止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保护科技创新,引导和规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国际合作交流水平,广泛开展公众教育、进一步壮大保护力量10个方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