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郑功成:慈善组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
14.03.2016 13:01
本文来源: 人民大学
正义网北京3月11日电:“有些慈善组织不公开信息,大家不知道它在干什么,因此会对它产生质疑,要求慈善信息公开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做客正义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6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时谈到,为回应社会关切,慈善法草案中专门对信息披露做出规定,哪些信息必须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哪些信息不应该公开,都必须向社会公示。
“信息公开被写入法律将为我们提高慈善事业的透明度提供法律依据,相信在立法之后,整个慈善业的透明度会得到提升。”郑功成告诉记者,当前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做法存在差异性。有的慈善组织做的好,甚至细到捐一分钱都在网上公布。有的慈善组织做的不好,除了不公开信息外,连应当向主管部门报送的年度报告也会拖两三年不交。他强调,将来法律规制了信息公开后,必须要确保得到执行,法律公布以后所有人都是“啄木鸟”。
剩余慈善财产的归属问题困扰着许多慈善者,也引发了一些爱心官司。对此,郑功成解释说,法律草案里面规定的是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慈善组织不存在了,其剩下的善款应该按照法律草案中的规定,由该慈善组织或民政部门主持转移给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组织。
如果是慈善组织募了一笔款项做慈善项目,项目的任务完成了,但是钱还没有用完,或者项目实施的对象不存在了但是钱还没用完。对于这笔钱的处理,慈善法草案规定,一是要根据捐赠的协议,捐赠的协议说剩余的钱该给谁就给谁,该退回就退回,按协议办。如果没有协议就必须将这笔钱用于也是相同或相近的慈善项目中,这也叫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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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201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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