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公示

16.01.2019  02:11

农机鉴[2019]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机科〔2018〕14号)要求,我站于2018年7月至10月组织14家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对125家企业253个产品开展了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经审核,拟对常州御宝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见附件)撤销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至1月21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调查线索,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认真梳理核实发现问题,形成本次撤销证书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06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撤销证书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目录.xls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