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集体协商开启4+N模式
5月10日,怀柔区总工会举办了2017年集体协商工作培训会。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国企、直属基层企业及重点百人以上企业的工会主席和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范韶华教授结合当今经济发展新形势和社会现状就集体协商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区人保局工作人员就集体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和常见问题做了专业提示。
2017年,怀柔区总工会将结合地区实际,按照“巩固协商成果,推进规范建制,提高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的工作思路,引导规模以上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配合产业工会,指导行业所属企业开展二次协商;街道乡镇总工会在小微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比较集中的社区(村)开展区域集体协商;在同类企业集中、行业特点突出的相关镇乡、街道、开发区工会进行调研,倡导开展行业协商工作,努力实现完成新增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任务目标。
同时,区总工会把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为工作重点,力争年内全部消灭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集体协商标准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制定了《怀柔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指引标准》,从协商准备、程序、效果及合同履行、满意度测评等方面予以规范,指导企业对照参考,自我改进,不断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质量。将集体协商工作同民主管理、职代会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着力解决职工参与不广泛,知晓率、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做到协商议题从职工中来,协商过程职工参与,协商效果职工评价,坚持通过协商的方式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在民主协商中实现共赢。
此外,怀柔区将2017年集体协商的内容定为“4+N”,即必谈项+自选项。“4必谈”即:带薪休假、劳动保护、技能人才和北京大工匠及福利费、职工福利和教育经费的使用。“N”即:企业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调整幅度;奖金、津贴和补贴标准;职工福利待遇等内容,以此提高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在集体协商中加以落实,最大程度地增强职工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