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专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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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1月16日,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及北京市水务局组成的专家验收组对怀柔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验收。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吴文庆、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区长常卫出席验收会并讲话。
据了解,试点建设以来,怀柔区从2011年到2013年三年试点期间基于生态涵养发展区定位,以水源保护为重点,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完善节水法规制度,大力推进各行业节水,圆满完成了规划确定的试点建设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区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管理能力明显增强。2009年至2013年,怀柔区用水总量控制在0.81亿立方米以下,低于规划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由68立方米降低到40.06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68提高到0.69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19.7立方米降低到7.58立方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85%提高到100%,实现了试点阶段的主要指标要求。
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怀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汇报片,并听取了区水务局的详细汇报。专家评估组对怀柔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专家组也对怀柔区今后的节水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型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二是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节水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是强化节水制度建设,将怀柔区节水工作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制度化,形成一整套的制度约束,并且进行推广普及。
区长常卫对怀柔区下一步节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治水工作的战略决策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治水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二是树立“依法治水,以制度管水”的理念,要将治水工作纳入到依法治国的范畴里,将相关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依法治水贯穿到怀柔区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长效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律机制;三是怀柔区要立足于生态地区量水发展,立足生态涵养发展示范区的功能定位,落实好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四是形成合力做到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让节水意识和节水理念不断深入。
会后,验收组专家还实地查看了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核心岛内的节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