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将完善司法责任制

05.12.2015  15:23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记者4日从中央司改办获悉,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已向中央提交试点方案,即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将是此次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

  据了解,按照中央关于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委商有关部门和地方,于2014年6月在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启动第一批试点,包括出台关于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编制管理等方面改革意见。今年6月,又在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启动第二批试点。目前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