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住建系统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

28.09.2018  17:41

  按照《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委迅速行动,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汇总形成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9月28日,市住建委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各单位召开视频会。会上,施工安全处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对住建系统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进行了部署。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治理内容、隐患排查标准、信息报送、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内容。为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住建委建立了以徐贱云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建筑施工领域和房屋管理领域对工作任务进行分类,对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相关责任处室和近三年工作目标。为便于专项行动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还建立了市住建委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相关处室均明确了一名干部专职负责此次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求各区住建委均建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施方案》对检查执法计划及安全隐患台账的制定及按时报送均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市住建委将对各部门、各区住建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严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执法,采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确保住建系统对于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切实有效开展。

  会议最后,市住建委王鑫副巡视员对住建系统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提出两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求住建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各单位要依据市住建委工作方案进一步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召开专题会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各单位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此次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成立本单位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督查考核。二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专项行动的三份文件(京政办发〔2018〕32号、京安办发〔2018〕30号、京安办发〔2018〕31号),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彩钢板房消防隐患及危大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地下管线破坏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及时整改。同时,各单位要不断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