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康张路、延康路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5.01.2016  15: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庆区康张路、延康路提级改造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

  康张路于2005年建成,道路连接康庄和张山营两镇,为延庆西部唯一一条纵向连接国道与地方干道的交通动脉。现况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规划为一级公路,本次提级改造工程拟实施京藏高速至延康路段,实现规划为一级公路,道路全长约3.4公里,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道路断面两上两下。

  延康路位于延庆新城西南方向,北起湖南西路,南至兴隆街,全长约9.8公里,与南环路、延琉路(规划234国道)一起,构成延庆新城南部地区的一条过境主通道。延康路(湖南西路-东姜路)段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延康路(东姜路-兴隆街)段规划为一级公路,全线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延康路(湖南西路-东姜路、康农路-兴隆街)段断面布置为一幅路型式;延康路(东姜路-康农路)段断面布置为三幅路型式。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等工作),设计(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述资质条件和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资质具体要求: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业绩具体要求:

  (1)在近三年内曾独立完成过累计5项(含)以上二级公路(含)以上公路工程的工程勘察。

  (2)在近三年内曾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在30公里(含)以上二级公路(含)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6年1月29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56532239),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至上午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联系人:徐东

  联系电话:010-66522161

  传真:010-660263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一路科创十四街99号汇龙森科技园二期20号楼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56532239

  传真:010-56532239

  联系人:邵莎莎

  监督电话:63032255-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