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召开民事检察联络员座谈会
3月25日上午,延庆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召开民事检察联络员第一次座谈会,就如何推进调解监督、执行监督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同级监督工作和全面贯彻落实今年5月1日实施的《行政诉讼法》进行深入探讨。县司法局局长张书亭、书记刘占亮和主管公律科、基层科的主管副局长和两科室的科长及聘任的七名联络员出席会议。延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福华及民行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主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徐丽杰主持。
会上,首先由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宣读了延庆县检察院和司法局《关于建立民事检察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办法》,并为七名民事检察联络员颁发了聘书。延庆县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解读了2015年全市民行工作会精神和通报延庆县检察院2015年民行重点工作之后,各位联络员结合个案和我县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如何加强对民事诉讼案件的同级监督工作和落实《行政诉讼法》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发言踊跃,其中加大民行工作宣传力度、扩大案源发现渠道、优化案件审查机制、构建常态联络机制等意见和建议,对今后延庆县检察院开展同级监督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张书亭局长的讲话,既有对加强开展同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也对新形势下强化规范执法,促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我县社会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意义。
段福华检察长对与会领导和联络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从正确处理律师与检察院的关系、经济利益追求与社会责任感的关系等方面对联络员的工作提出要求。最后总结指出,新民诉法和行政法的实施给民行检察工作及律师工作均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挑战,检察院开门纳谏,广泛听取律师的意见,就是希望构建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畅通申请监督渠道,促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后延庆县检察院还将继续开展类似活动,构建检律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