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工商局属于垂直管理单位,除市局机关和开发区分局、天安门分局等7个直属专业分局以及市消协、市个私协会等7个事业单位、协会外,还包括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等16个区县分局以及16个区县的消协、个私协会等。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职人员5495人,聘用临时人员1488人,离退休人员2440人。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收入及支出总预算136364.19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1703.02821万元,结余资金4458.94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02.22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120.840499万元,教育支出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43.43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4.751511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2015年支出预算136364.19721万元。包括基本经费113921.8969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补贴、离退休经费等人员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水电气热等公用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442.30023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质量监管项目、执法办案项目、市场专项整治项目等。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
5、支出绩效目标表
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