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分局2014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所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01.05.2015  03:17

  2014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所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打假人”举报投诉频繁,分局应对失当

  “职业打假人”这一特殊群体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近年来始终呈高发、上升状态,且是导致分局败诉的主要原因。

  2014年,我分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14件涉及职业打假人,占全部复议案件的73.68%;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17件涉及职业打假人,占全部诉讼案件的44.74%。分局2014年全部2件复议败诉案件,以及诉讼败诉案件4件中的3件有责败诉案件均为职业打假人提起。

  (二)对当事人投诉举报的处置、答复不当,存在超期未作决定、答复不尽规范、未妥善留存履职痕迹等问题

  不履行法定职责复议诉讼案件近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随着我分局逐步加强对信访接待、投诉举报受理程序的规范,当事人从以往起诉工商机关不予答复转为不服工商机关答复。

  在2014年复议、诉讼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1.未及时作出立案、不予立案决定

  部分投诉举报数量大且较为集中的案件类型,分局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产生程序违法风险。

  2.答复不规范,未充分留存履职痕迹

  部分案件中,办案人员在与当事人接触时欠缺证据意识,不注意留存相应的工作记录,或出具书面答复时在答复内容、文书制作等方面不规范(遗漏应答复事项,答复材料未加盖印章等),或未能及时、妥善保存履职证明材料(案件移转材料邮寄凭证遗失),导致分局在复议、诉讼过程中举证困难。

  (三)当事人反映问题属于疑难复杂、争议问题,分局研究不够,处理欠妥

  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部分历时已久、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疑难、复杂问题,分局处理该类投诉举报时存在内部争议,出现推诿、拖拉甚至回避,或处理、答复简单粗暴,未能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四)应对当事人多次、反复投诉举报的处置不当

  有当事人为同一事项多次向不同业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因分局相关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处置程序不明、衔接不畅,出现重复处理、对外答复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导致工作反复、推诿,激化与当事人矛盾,造成工作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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