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明确2015年水污染防治监管工作重点

09.03.2015  19:33

  1.清理整治4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查水源三厂防护区、京引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隐患;2.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坚决取缔新增排污口;3.强化对清河等5家污水处理厂、32家村级污水处理厂站以及医院、宾馆、小区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4.  严密监控流域水质变化,每月监测10河段、6个湖泊的21个断面32项水质;5.积极研究水环境监管和治理方案,推动落实“河长制”,强化属地责任;开展全区流域断面达标课题研究,制定改善流域水质、促进断面达标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