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任处级干部举行集体廉政谈话会

01.12.2014  18:01

 

      11月27日,校党委、校纪委对本年度新提任的11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校党委书记吴斌、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天全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主持会议,纪委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校党委书记吴斌结合国内外形势、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高校工作特点,对新任处级干部提出四点期望:  一是做善于学习、政治坚定的干部。新时期的高校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好地认识规律,更加能动、主动地指导自我成长、成才。在各种利益与诱惑面前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做敢于负责、勇于实践、乐于奉献的干部。要主动肩挑重担、背负责任,做好师生员工的服务者、倾听者,把心沉下来,把事业做上去。三是做善于合作共事的干部。做到从善如流,做好团结协作,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执法必严。

 

      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天全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重申了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十不准”要求。明确要求各位领导干部,一要修好一个“”字,守好一个“”字,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以权谋私,守住自己的党性原则和道德底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十不准”》等党纪法规,管好  “身边人”和“家里人”。二要尽好一个“”字,用好一个“”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不辜负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信任。

 

      校纪委相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学校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廉政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和填写方式。

 

 

 

      新任处级干部向大会宣读了《廉政承诺书》,与会的处级干部在学习了《廉政准则》和“十不准”要求后,郑重签署并向校党委、校纪委递交了《廉政承诺书》。两名新任正处级干部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A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