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负责人就2015年夏季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是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资源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出台推出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走进军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新闻中心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人。
新闻中心记者问(以下简称“问”): 我校2015年夏秋季征集工作总体安排是怎样的?
学工部负责人答(以下简称“答”): 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征兵工作,积极宣传、动员青年学生走进军营。鼓励适龄学生应征入伍,既是学校和青年学生服务国防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提升大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学校征兵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单位肯定和表彰。今年的征兵报名工作已开始,学校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希望更多青年学子踊跃报名。
今年北京市面向大学生征兵计划较2014年增加了5%,我校的征兵名额也会略有增加。党委副书记宁秋娅参加北京市征兵启动工作动员部署工作会后,要求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要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为应征同学做好各项服务,努力完成征兵任务。学校将在6月下旬完成征兵报名工作。
欢迎广大适龄同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争取在军营中受锻炼、做贡献、长才干。
问:2015年征兵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答: 2015年的征兵条件较往年基本没有变化,具体是:必须是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基本符合上站体检(指征兵报名人员到体检站进行的征兵初级体检)标准;男生需年满18至24周岁,女生需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女生。
问:2015年夏季征兵的优惠政策有那些?
答: 为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部队的兵源质量,2015年征兵优惠政策在以往的基础又有多项的增加和完善。以下优惠政策以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网上发布的为参考依据,节选了针对大学生的部分。
一、经济补助或补偿
2年义务兵期间,高中生不低于14.5万元,本科学生不低于17.7万元,专科生不低于16.9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上述金额由区县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行计算。
二、复学升学优待
(一)复学规定。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二)转换专业。高校在校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从今年开始,放宽退役在校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
(三)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提高奖学金等级。高校在校生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五)研究生专项招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015年计划安排5000个名额。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六)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指定的市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承训院校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投档总分加10分,其他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报考军队院校。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军队院校专升本的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等另行规定。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三、就业优待
(一)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二)自主就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三)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四)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
应符合以下主要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2.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3.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4.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
(五)定向招聘政策。人员范围: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以及退役后专升本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满(义务兵为2年,直招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表现良好。
1.公务员考录。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全市每年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3.国有企业招聘。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4.非公经济组织招聘。北京市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5.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对服现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7.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问:我校对参军入伍和退役返校复学都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是针对退役复学时间的特殊性,校武装部联合校相关部门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开辟“绿色通道”,专门为退役同学办理好各项复学手续,具体包括食、宿、复课、转专业(限大一、大二);
二是学校会组织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参加北京市企、事业单位招聘;近两年已有10人考取北京市公务员。
三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具体制定了《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入伍优抚待遇具体办法》:主要内容是凡在我校被正式征集入伍正常复员返校就读人员,校方奖励每人10000元。在服役期间连续获得两次《年度优秀士兵》者,奖励5000元,荣立“三等功”者奖励5000元。
问:2015年夏季征兵与往年有什么不同吗?
答: 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项新政策加上已有优惠政策,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大学新生从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了解入伍政策和程序。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退役后就业的,除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责任编辑:闻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