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促进本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5〕15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符合晋级条件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分别在北京体育大学和首都体育学院进行。
(一)北京体育大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1.培训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2日。
2.报到、开班仪式及上课时间及地点:10月15日8:00在北体宾馆报到,9:30举行开班仪式,每日9:00-12:00、13:00-17:00上课,开班仪式及上课地点均在学术报告厅。
3.北京体育大学联系人:梁晓杰,联系电话:62985487。
4.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市体育总会、市职工体协、市民族体协、市老年人体协选送的学员在北京体育大学接受培训。
(二)首都体育学院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1.培训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2日。
2.报到、开班仪式及上课时间及地点:9月15日8:30在首都体育学院留学生公寓报到,9:30举行开班仪式,每日9:00-12:00、13:00-17:00上课,开班仪式及上课地点均在第四阶梯教室。
3.首都体育学院联系人:高天,联系电话:82099022。
4.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房山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市农民体协、市残疾人体协选送的学员在首都体育学院培训。
两个培训基地要认真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预算;组建服务保障团队,积极做好相应服务保障和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组,认真组织学员讨论、交流、展示和总结;培训结束后,及时整理档案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交市体育局备查。
二、培训对象
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中有关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的本市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所在区县体育局或相关体育组织选拔,市体育局推荐,国家体育总局审核批准的人员均可参加培训。具体条件如下:
1.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7年以上并具有4年以上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符合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2.在正式世界比赛(奥运会等综合运动会、各单项世界锦标赛)中获得前12名,在亚洲和全国比赛中获得前6名,能够热心从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德才兼备,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履行正式申报手续的运动员、教练员。
3.曾被授予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培训要求
(一)根据《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情况,在年印发的《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实施计划》中,已将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见附件1)。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选送指导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年版)》和2012年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教材的要求,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际工作需要,教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学规定的体育人文社会知识、运动人体科学知识和体育健身方法等。
(三)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整理申报材料,确保符合参加培训条件、注册手续完备并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培训。请于7月20日前将如下信息提交市体育局再审,市体育局在开始培训前30天将材料提交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接受资格审核:
1.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3.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获得荣誉称号和理论水平等情况的材料和证明,并装订成册。
5.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特许条件人员提交)。
6.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加盖区县体育局或相关单位公章,各类材料能证明申报人资质即可,尽量精简。
7.学员在参加培训前应提交培训基地:1寸免冠照片2张,并在其背面注明:北京、本人姓名;1份《开展健身服务情况介绍》(见附件4),附1张开展健身指导服务时的照片电子版。培训基地收集整理资料制作《2015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情况汇编》给参加培训学员。
8.学员在培训期间全脱产,不参与原单位工作,并严格执行不办公、不请假、不会客的规定。学员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2张,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参加实践练习。
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以群体处电话通知为准。
四、培训经费
凡符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资格,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核通过,并通过本期培训班结业考核的学员,学费、住宿费和部分伙食费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体育局转移支付。
五、其它事宜
1.今年总局分给北京市180个名额,市体育局将严格按条件进行再审,请各单位做好初审工作。
2.2015年以前通过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并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尚未获得国家级称号的人员,可随本年度通过考核人员一并申报,所需提交材料与2013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相同(申报通知见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群体司通知公告栏)。
3.今年不再另行下发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通知。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市体育局
2015年5月25日
(联系人:高广胜;联系电话:87244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