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社保对账单获取方式可自选

15.03.2016  11:24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4日发布,为倡导低碳环保理念,2016本市将继续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参保人如需纸质对账单,需在4月22日前通过单位提出申请,或直接登录社保网上平台自主变更获取方式。如不申请,本市将不再邮寄纸质版或发送电子邮件对账单。

  如果想获得纸质对账单,参保人在4月22日前可通过两种方式提出申请:一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二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另外,如参保人想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也需要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提出申请,并提交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参保人如自主变更对账单获取方式,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密码后进入下一页面。如参保人是首次登录,点击“我要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后再登录,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纸质版或电子邮件方式,并填写邮寄地址和邮编或有效电子邮件地址。

  处于参保中断期间的人员暂时还无法变更获取对账单方式,建议可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社保自助终端、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查询等方式,获取个人社保对账单相关信息。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郑棋文 FN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