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认定: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平方米属群租房

28.09.2014  16:45

昨悉,武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已下发关于开展出租住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查胶囊房、群租房等现象,并对“两房”(指胶囊房、群租房)做出了前述界定。这是武汉首次明确群租房的认定标准以及处罚措施。

此次综合整治的范围主要有四类:将原设计为非住宅的房屋出租用于居住;把房屋擅自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用于居住;出租住房每室居住超过2人,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