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劳模补助资金今年增加1000万元

28.04.2016  23:14

在2016年“五一”劳动节前夕,经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协商同意,本市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规模由目前的2000万元/年提高到3000万元/年。市总工会还将设立市级劳模专项补助配套经费,用于开展劳模疗休养和体检工作。

北京市总工会劳模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方面:

首先,增加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将在职低收入劳模纳入帮扶范围,对因公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且收入未达到本市平均收入水平的在职低收入劳模,以及正常就业但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收入70%的,按实际差额予以补齐。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劳模逐步纳入市总工会建立的劳模数据库,比照全国劳模困难帮扶的模式,对农民老劳模中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且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给予低收入补贴。

其次,用于增加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提高劳模因病致困、遭受意外等情况的自付医疗费用和损失的帮扶比例。

再次,将增加劳模健康体检和健康疗休养资金。按照全总和北京市相关要求,“在职劳模应保证每年至少体检一次、离退休劳模每两年至少体检一次和每名在职劳模每两年至少享受一次疗休养”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每年劳模体检和疗休养工作的人数。

近年来,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劳模困难帮扶工作,从2012年市级财政建立市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后,市总工会每年都使用工会经费设立配套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劳模体检和疗休养工作。

今后,市总工会将逐步提高劳模疗休养工作配套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市总工会每年工会经费中,用于市级劳模和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的休养费用不低于500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市总工会所属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劳模健康管理中心的作用,逐步提高劳模体检工作保障力度。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