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大会林业议题谈什么?

30.11.2015  20:59
   中国绿色时报11月30日报道(作者 王春峰  张忠田  王国胜)  根据会议安排,巴黎气候大会开幕当日将首先召开领导人会议,参会国家领导人将阐述各自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原则立场,为这次会议提供有力的政治指导和推动力。
  巴黎气候大会期间,林业议题主要是就2020年后如何继续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独特作用进行磋商。
  众所周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独特作用主要体现在:保护森林可减少森林破坏导致的碳排放、可持续经营森林和造林可增加碳汇、利用木材替代钢材、水泥等化石能源产品可减少碳排放,森林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同时,还能起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净化水质、净化空气、防风固沙、促进当地发展、提升农业、水利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作用,各国对此普遍认同,对于将林业相关内容纳入新协议中有较大共识,并在目前案文的前言、减缓、透明度等部分得到了体现,但分歧也很明显。主要表现在:是不是要将与森林相关的土地利用也纳入到新协议中?要不要在2020年后延续2013年在华沙气候大会上就“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育、可持续经营、增加碳汇的政策机制”达成“华沙REDD+框架”,即发达国家要不要继续为2020年后发展中国家实施保护和发展森林行动提供资金技术支持?要不要建立促进森林减缓和适应协同增效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综合机制并取代“华沙REDD+框架”?2020年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估算和报告行动结果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相关行动是否应遵循相同技术规则等。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如何减排、如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加上各国林情历来就差别很大,要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就这些存在分歧的案文内容磋商达成一致,必须做出很大努力。
  按照2011年南非德班气候大会决定,巴黎气候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就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制度安排达成一项涵盖所有国家、具一定法律约束力的新协议。经过4年谈判,目前各方已充分阐明了各自在新协议涉及的原则和减缓、适应、资金支持、技术转让、能力建设、透明度等关键要素上的立场,形成了一份供巴黎会议谈判的案文,且160多个国家提交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但因发达国家试图抛开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主张2020年后所有国家不加区别地减排,各国减排行动需按一套规则接受国际评估,除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不应当和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挂钩等,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应主张和诉求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巴黎气候大会就新协议达成一致的难度仍然相当大。
  巴黎气候大会期间的林业议题还涉及发达国家2013年-2020年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时,如何核算林业等土地利用活动引起的碳排放或碳吸收等相关技术问题。缔约国大会还将通过今年6月就发展中国家实施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育、可持续经营森林、增加碳汇行动中所涉如何提供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相关信息、如何考虑相关的“非碳效益”等问题达成的3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