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8]106号

03.02.2018  05:18
  

市人力社保局:

  你局《关于申请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人社专技函〔2017〕165号)、《关于申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人社专技函〔2017〕166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你局所属市人事考试中心向参加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及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编码155004057)、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编码155004056)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科50元。

  二、你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当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你局要做好上述考试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并在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考试情况及经合法审计后的相关考试费年度收支情况书面函告市发展改革委。

  四、上述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专此函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