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5 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5年,首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消费环境建设,着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为新常态下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15年首都工商工作总结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全面提高
结合首都实际,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的实施意见》,依托企业信用信息网建立“先照后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将39个政府部门的148项许可事项纳入“先照后证”管理,落实到全市各级登记窗口,实现企业登记和许可审批无缝衔接。首创“一个平台、两个闭环、三个机制”[1]工作模式,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地贯穿起来。同时建立了“先照后证”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确保了改革有序推进。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办理“先照后证”业务8.1万件,超过7.3万户市场主体享受到了“先照后证”改革便利。2015年9月29日,在全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数据共享,实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和统计“五证合一”,企业办理证照时限由过去的20多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8.3万张。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公共服务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版网上登记服务系统,实现了名称登记全流程电子化办理,通过微信预约平台,采取寄递服务、“零见面”等非现场服务举措,为公众提供企业登记信息材料远程查询服务,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目前网上登记已占全市登记业务量的六成以上。
(二)积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首都市场经济活力明显增强
支持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取得新突破,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实施了促进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19条工作意见,在中关村开展改革名称登记、下放外资企业登记权、支持商标战略发展等“先行先试、改革创新”试点,政策成果惠及更多园区企业。中关村创业大街开设了“创业会客厅”“创业创新商标服务站”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定制服务。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站,增设了“小微企业名录”模块,在全国率先提供小微企业政策信息查询和公示服务。各区积极开展知名商标培育,引导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同仁堂、百度等企业荣获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3]四大奖项。截至2015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存量186万户,同比增长20万户,总体增幅达到12%,其中企业增幅接近20%,个体工商户增幅降低到1%以下。通过创新驱动发展综合施策,我市市场主体结构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活力明显增强,纳税户和税收资源持续增长,区域内投资流向更加符合区域功能定位要求,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促进产业疏解和结构优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进展
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充分发挥市场准入导向化作用,实现了工商登记准入和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各区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业态调整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各单位、各地区积极引导个体经济转型升级,累计完成个转企1.6万户,同比增长37%,主体结构持续优化。京津冀三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就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开展会商,搭建了产业承接、平台对接和政策衔接的协作平台,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合作机制初步建立。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有序消减存量,全市共计关停并转了77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有形市场,疏解商户9000余户。城六区持续加大违法小门店专项治理力度,远郊区严格管控存在市场秩序风险的集中办公区发展,压减市场主体虚数取得明显成效。
(四)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市政府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总量突破6000万条,年增速35%。企业信用信息网已累计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7.4亿户次,日均查询量超过75万户次。各部门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效果初步呈现。企业信用信息网有力地支撑了商事制度改革“放管结合”的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现场会,对北京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予以充分肯定。全市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进展顺利,年报率均突破92%。全年完成5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共随机抽取企业67226户,问题发现率20.8%。全市开展了“双随机”[4]抽查试点,初步形成了以随机抽查为基础的日常监管模式。2015年,全市共有8.5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7.2万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目前其中已有近6000户企业因在银行开户、申请贷款、招投标等领域受到限制,主动纠正错误、请求移出。
(五)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管理热点问题,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果
按照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各区、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和联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15年全市累计消除挂账无证无照经营16655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6205件,罚没款2230余万元,10个市级挂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无证无照经营销账率超过90%,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发布无证无照经营商户信息3万余条。全市工商系统主动作为,积极履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和群租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一日游、房屋违规“开墙打洞”等群众反映突出、政府关注和影响首都市场秩序问题,将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落实到广告、合同和商标监管工作中。圆满完成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田径世锦赛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环境整治和秩序保障工作。连续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该领域举报量同比下降43.6%。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监管,“红盾护农”取得显著成效。积极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建设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前期工作,工商部门与各开放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为明确监管服务对象和底数奠定基础。针对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加强规范治理,风险防控和网络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应用大数据开展风险研判,为集中开展风险防控奠定基础。圆满完成了“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与服务系统(一期)”的研发任务。依托垂直搜索引擎,开放工商信息资源促进市场监管。针对网络交易突出问题,集中约谈知名电商企业,促进网络交易行为更加规范。
(六)聚焦重点业态,消费环境建设得到扎实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的意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统筹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拓宽纠纷化解渠道,不断完善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新格局。目前全市“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5]成员单位达4574个,建立“绿色通道联盟”157家,涵盖企业近10万户,各成员单位和解自接投诉73.88万件。全市先后建立各级各类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构118个,调解消费纠纷700余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建立健全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和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目前全市已有600余个经营单位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涉及金额达6800多万元。12315全年共登记消费者投诉123094件,办结率86.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00万元;登记群众举报24181件,办结19352件。全年共抽检商品22类共计5771组样本,公示不合格商品信息79次共计2026条。全年查办商品质量案件1055件,罚没款共计2159万元。全面运用流通领域抽样标准GB/T28863-2012,一处发现不合格商品即全市停售,有效遏制了不合格商品的流通。
(七)加强工商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机制,为科学推动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梳理工商部门行政职权196项,建立工商法律顾问制度,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坚持正确的执法导向,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企业需求,为企业“送法律、送服务”,结合实际开展行政指导。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2877件,罚没款总额12673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增强了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执法办案权,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工商所建设,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自上而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接受市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第三方评价结果显示,2015年首都工商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2015年,全系统各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围绕市局工作中心和重点共同发力,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为各项改革和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各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持续创新服务方式,在加强非公党建、促进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2016年首都工商工作计划要点
2016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全市“两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城市病”治理和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地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和消费环境建设,坚定不移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首都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良好开局。
(一)强化首都意识, 全力服务首都发展大局
一是着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将各区政府确定的疏解任务作为对各区分局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加强住所管理,确保目录禁止产业的市场主体和商品交易市场实现零增长。切实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调整疏解的政策支持和指导,积极推动区域性专业市场的转移疏解和业态升级,建立高效便捷的企业迁移服务机制。加强基于信用体系的市场联合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压减全市无证无照经营户数不低于30%。按照“产业承接、平台对接和政策衔接”的思路,为三地产业协同互补和升级优化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
二是 全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 更加重视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深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与区域产业规划的有机衔接,促进产业的空间布局调整。围绕各区人口规模调控任务,推动形成人口调控与产业调整互相促进的作用机制。坚持把维护首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大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和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将与“大城市病”相关联的非法企业经营活动作为切入点,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水污染治理、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拆违打非、城乡环境建设、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等城市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将参与治理的效果列入对各区分局的考核内容,实现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
三是 大力推进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综合运用创业服务、商标战略、广告战略等举措,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提高科技文化类企业创新能力,全力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升级。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一步优化首都市场上的商品供给。有序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加快清理市场主体虚数。大力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对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是 积极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探索将中关村创新发展先行先试政策扩展至服务业六大重点领域,加强对重点领域商标注册指导、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推动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和“绿色通道联盟”向重点领域拓展,为扩大服务业开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务。加强部门沟通协作,针对重点领域涉及的行业、企业,理清数据底数,加强“先照后证”系统衔接,推进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积极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二)立足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配套措施,继续巩固和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深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将涉及企业准入环节的通办事项纳入合办范围。强化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跟踪评估,加强新设立企业活跃度及其对就业、税收和经济发展贡献的跟踪分析,为新常态下政府经济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二是深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优化公共服务。 研究探索全市登记服务平台资源的统筹管理和统一调配,试点特定行业领域企业跨区登记的通办服务模式。完善预约办理、网上申请、公告服务、寄递服务等非现场服务方式,开展全程电子化工作试点,逐步实现工商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发挥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社会服务资源优势,支持其承接部分登记服务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登记前端服务。
三是先行先试,发挥中关村示范区政策优势。 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促进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名称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和手续、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工作任务,通过政策创新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建立北京市商标数据库,开放并定期更新商标注册数据信息,切实提高中关村示范区商标数据的分析及运用水平。
(三)注重放管结合,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机制,推动市场监管网格与城市管理网格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服务效能。积极发挥“先照后证”改革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管理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力争在城市管理、旅游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以及广告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有所突破。完善企业年报工作机制,有序开展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做好年报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综合利用。强化对主体公示出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的监督,督促主体自觉履行公示义务。完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探索“双随机”实施的有效途径。健全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借助“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推动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社会共治模式的总体进程,积极研发“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
二是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出台《北京市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阶段行动计划(2016-2018年)》,逐步实现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应用。相关部门要以38部委联合出台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指引,在各自行业领域研究制定失信惩戒措施。探索建立无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针对无照经营人员的信用约束机制,实现对从事无照经营人员的有效约束。
三是加强预警和研判,有效防控市场秩序风险。 加强对市场秩序中各类风险源的跟踪研判,探索建立对高风险业态、企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应对机制。对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领域,在支持其创新发展的同时,通过联动监管等措施加强风险防范。探索建立对突发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及时运用准入管理、定向检查、行政告诫等方式,努力将风险事件的影响降至最低。专业领域监管工作要加强指向性,找准常规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契合点,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风险研判,明确监管指向。结合全市工作重点,科学制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度计划,细化整治目标和实施路径。
(四)聚焦消费环境,努力打造多元消费维权工作格局
一是夯实诚信基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要从优化消费环境、培育内需增长的高度来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以他律促自律,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违法惩戒、信用约束等手段,推动消费争议源头治理。探索消费维权数据与信用监管数据深度融合,加大消费信用信息披露力度,定期公布消费投诉集中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信用监管效果。
二是落实安全保障,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加强商品质量风险监测,建立配套制度,将监测、评估、预警、反应、处置等管理过程流程化、数据化。强化监测结果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切实将监管执法资源聚焦到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高风险商品上来。强化网络交易商品抽检,着力引导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三是突出执法优势,持续推进重点民生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加大对预付费消费等投诉举报集中的经营模式、经营业态和市场主体的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注重与信息披露、督促整改等方式的同步运用,促进其完善内部管理。以投诉举报线索为切入点,严厉查处商品质量和服务消费侵权案件。
四是凝聚社会力量,努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做好市消协理事会换届工作,支持消协组织依法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平台优势,整合各方力量,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推动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实现从主要维护消费者个体利益向更多维护整体利益转变。
(五)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执法办案能力。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社会聚焦的热点领域,加强案件线索的核查、分析和整合,提高大案要案查办能力。加强执法协同,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首都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为执法重点,在大力查处无照经营、广告、商标、商品质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案件的基础上,对新兴业态和利用互联网开展的违法活动加强监管和查处。加强对各类案件特点及规律的研究,探索突破调查取证难点、填补案件类型空白,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
二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与 合理行政原则 要求, 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执法监督,对于执法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大追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情况评估分析,确定分步推进、不断扩大行政执法职权覆盖面的阶段性目标,促进执法办案数量持续增长。以市场主体行为对市场秩序造成的危害大小、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程度以及对公众生命健康是否造成威胁为判定标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惩教结合、宽严适度。对于市场秩序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及早化解市场秩序风险。
(六)围绕从严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干部队伍
一是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推进纪律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重点抓好守纪律讲规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等工作。认真抓好行政监察工作,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 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机制方法,注重将干部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庸懒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现象的监督整治,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协调发展。准确把握“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深入研究垂直管理体制特点,健全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制度。
三是 围绕改革中心任务,优化执法资源配置。 按照有利于推进改革的原则,进一步挖掘机构编制资源,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合理配备人员力量,按照职能履行的需要,优化机构配置,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加强市局和分局机关职能处(科)室的协作配合,建立重大复杂业务问题和突发事件统筹应对和专业力量调度机制,切实强化对跨业务领域问题的研究、分派和督查机制。
四是突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履职水平。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把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作为破解新形势下履职难题的重要基础和主要抓手,切实提高调研成果转化力度。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三年教育培训规划为指引,针对处级领导干部、基层骨干、专业人才、中青年干部等四类培训主体,开展不同层面的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是积极推进基层建设,不断夯实工商改革发展的根基。 以“双联系”工作为抓手,加大对基层工商所的服务和指导力度,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整理汇总基层工作需求,帮助基层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及时宣传推广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调动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 “一个平台”,即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搭建了全市统一的“先照后证”审批信息共享和工作平台。“两个闭环”,即在工商部门与许可审批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形成信息双向交换、传递的闭环。“三个机制”,即双向告知、数据比对和统一公示三个工作机制。
[2]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的颁奖活动,以表彰我国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4]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首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然后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5]是指在工商部门监督指导下,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主动与消费者和解消费争议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