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已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了原2008版标准。为推进标准落实,怀柔区质监局及时通知辖区内机动车安检机构,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标准变更。
执法人员告知辖区内机动车安检机构,要按照北京市质监局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9月3日前,必须提交标准变更申请,对照新标准的要求,增加、升级相应检测设备,并及时申请扩项评审,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都在资质能力证书附表范围内。对到期不办理的标准变更的机动车安检机构,怀柔区质监局计量执法部门,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违法行为。9月3日后,对到期仍未申请办理标准变更的机动车安检机构,怀柔区质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怀柔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