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质监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燃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局稽查总队《关于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煤炭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昌平区质监局在原有“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煤炭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昌平区质监局提出了严把“三关”的工作要求。一是严把案件审核关。依照文件要求所确定的案件信息公开范围及公开内容,对全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煤炭类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质量;二是严把审批报送关。根据案件审理、信息填报程序,严格履行承办科室填写公开信息、法制部门校对复核、业务主管领导和专项工作主管领导审批确认的工作流程,防止漏报、错报情形发生;三是严把公开时限关。各部门间加强沟通配合,严格执行有关报送时限的要求,确保公开信息上报的时效性。
公开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煤炭案件信息,是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昌平区质监局将以此项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昌平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