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16年道路、桥梁中小修维护及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4.03.2016  1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平区2016年道路、桥梁中小修维护及绿化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以最终的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标段

  项目

  建设规模、技术标准

  第1标段

  昌平公路分局2016年道路中小修维护工程(东区)及桥梁中小修维护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位于昌平区,项目包括2016年昌平区域内(东区)需要进行的公路中小修维护工程及昌平区域内桥梁中小修维护工程勘察设计等。

  第2标段

  昌平公路分局2016年中小修维护工程(西区)勘察设计

  本项目位于昌平区,项目包括2016年昌平区域内(西区)需要进行的公路中小修维护工程等。

  第3标段

  昌平公路分局2016年绿化工程设计

  本项目位于昌平区,项目包括2016年昌平区域内的公路绿化工程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含材料配合比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工作。

  2.2.2 设计内容:

  标段

  设计内容

  第1标段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第2标段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第3标段

  绿化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和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资质具体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第1标段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第2标段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第3标段

  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2  业绩具体要求:

  项目名称

  业绩要求

    第1标段

  在近五年(2011年3月1日至今)内独立完成过3项公路和3项桥梁中修(含)以上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2标段

  在近五年(2011年3月1日至今)内独立完成过3项公路中修(含)以上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3标段

  在近五年(2011年3月1日至今)内独立完成过3项公路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2 各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所投标段的相应设计资质,成员须具备所投标段的相应勘察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在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书。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外埠进京企业首次参与我市公路大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活动的,在参加投标前须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报送相关资质材料备查(办理相关资质材料备查事宜联系电话:010-63032255-6630),未进行备查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联合体在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书(仅指联合体)、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可予以协助。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31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67806597,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昌平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城角西路11号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宋萍萍

  电      话:(010)69742715-308

  传      真:(010)69742715-3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王涛、付楠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

  进京备案手续咨询电话:010-63032255-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