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规范自住房合同范本 严于商品房
为避免“霸王条款”,政府将请专家为自住房合同把关,同时出台专属于自住房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
记者从市住建委和市住保办了解到,自住型商品房合同将纳入监管范围,政府将出手对合同文本进行规范,保障购房人权益。
业内人士分析,这将有效避免“霸王条款”出现,还有望扭转开发商始终强势的“行规”。
同是退房 赔偿金额差五倍
近期,一个自住房项目因为合同条款问题,引起了市住建委负责人的关注。按照这份合同,购房人需要将契税交给开发商代缴,这些钱要在开发商手里无息存放两年。其结果必然是开发商受益而购房人吃亏。
同时,现在的合同中约定,因购房人原因退房需赔偿总房款的5%,而因开发商原因,退房仅需赔偿1%。这种“差五倍”的约定显然属于“霸王条款”。
一场研讨会在市住建委办公楼内召开,专门针对自住型商品房的“霸王条款”。专家们认为,自住型商品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有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功能,所以,政府要对开发商行使监管职责。
自住房合同 将先由政府评估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市住保办将牵头建立合同评估制度,在合同和购房人见面之前先行“把关”。
“开发商在领取预售许可之前,有几个月的时间可以制订合同。我们会建议开发商把合同事先提交给市住保办专家组,请专家评估后,出具修改意见,再由住保办反馈给企业。”这位负责人说。
从2013年启动供地开始,自住房的管理体系一直在完善过程中。市住建委已经倾注了大量精力监管自住房的施工质量、户型结构等细节内容,同时,也在进一步细化对自住房“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从申请、提交审核,到摇号、购房,再到后续的持有、交易,每个环节我们都在推进更精细化的管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自住房合同范本 将严于商品房
此前,市工商局、市住建委曾经联合推出房地产交易示范性文本。然而,大多数开发商会在示范文本中用附件等形式“添枝加叶”,逃避一些自己应负的责任。
目前,市住建委官网已经公布了商品房现房、预售的合同示范文本。据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本市已经联合多位法律、法务专家,就起草自住房购房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讨论。专属于自住房的合同范本条款会更加严谨。
截至上月底,全市自住型商品房共推出46个项目。在启动选房的31个项目中,有2.9万套实现了销售。已经进入销售环节的自住房项目,仅剩1142套未售出。(记者 陈斯)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