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儒林:山西将立法“净化政治生态、惩治预防腐败”

18.10.2014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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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太原10月17日电(记者冀业)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儒林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表示,山西将尽快制定关于净化政治生态、惩治预防腐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王儒林指出,当前,山西正处于重要的历史关头,“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各项工作十分艰巨。当前,尤其要在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上发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作用。要围绕“六权治本”,即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和严惩滥用权力这六个方面,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比如,要抓好立法这个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尽快制定完善我省关于净化政治生态、惩治预防腐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决议决定。

  要拿起监督这个打击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把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要强化任后监督这个纯洁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积极探索任命人员任后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既要解决“乱作为”问题,又要解决“不作为”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划清代表这个履职主体的权力边界,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把好代表入口关,督促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确保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