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的通知

08.11.2014  23:2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11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贯彻执行《通知》精神作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 20131122204052182.jpg   (699.440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