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将覆盖全市中小学

21.09.2018  18:30

  全市中小学要建家长学校,建校率达到100%。同时,各校要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昨天,《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明确13项家校“任务”清单。

  家校要把握家校教育的正确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国家观、民族观,传承中华美德,倡导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形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意见》中明确,家长要主动配合学校担负起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责任。

  家长学校由学校负责组建,学校校长兼任校长。市教委介绍,家长学校要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明确的计划安排、有系统的教学内容、有可行的成效评估。每学期,家长学校至少要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本市要逐步建立以分管德育工作的干部、班主任、德育课教师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家长委员会要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家长会。本市鼓励学校打破“家长坐着听老师讲”的传统家长会模式,积极创新形式,通过专家主题讲座、家长典型经验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学校鼓励支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入户实地家访,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入户家访。同时,教师要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渠道与家长进行及时交流。学校还要通过“家长接待日”“家长热线”等途径,畅通及时有效的家长诉求渠道。各校要建立问题调处机制,由法律专业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调处工作组,通过协商等途径,解决家长的困惑和难题,推动家校双方达成共识。

  本市将引导家庭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等工作。推动建立家长志愿服务、家长义工等机制,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建立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网络,护航家校教育。本市会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为学校配备家庭教育社工的机制;依托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资源单位,为不同年龄阶段孩子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市教委介绍,本市将统筹安排经费,加大对家校教育工作的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按照有关政策参与家校教育,丰富家庭教育场地、设施和活动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家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刘冕)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