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宪法至上——我校举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10.12.2014  22:39

12月8日下午,我校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教授作了题为《依法治国,宪法至上》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是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的专题之一,同时也是我校学术节人文学院分会场专题讲座和学校党校培训系列讲座之一。党委书记吴建伟、党委副书记靳琦、副校长乔延江、邬国强、翟双庆,党委常委马继福及全体中层干部,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人文学院部分教师和学生聆听了讲座。讲座由靳琦副书记主持。

讲座中,焦洪昌教授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核心精神作为切入点,阐述了如何建立宪法保障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实现宪法目的与价值,什么是《宪法》及其根本问题,并重点解读了《宪法》中关于完善司法、保障人权的相关问题。

焦洪昌教授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而在法治国家建设中最重要的有两点,即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也就是要把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关于如何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至上的地位、发挥宪法至高的效率,焦洪昌教授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这既是历史的期待,也顺应了改革开放特别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他还建议,逐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

焦洪昌教授谈到,宪法是每个国家基本价值和核心价值观的载体。而现代宪法的重要价值和目的就在于依法约束公权,防止权力异化,进而保障人权。这一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着宪法的权威。政府作为执法主体,要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不得侵犯公民尊严和自由,也不能缺位、失位,或因为不作为而有损于人权保障。

此外,焦洪昌教授还强调,公正、权威的司法引领着社会公正,守卫着法治生命线,对法治实施、监督和保障至关重要。要实现司法公正,必须确保司法权依法独立运行,这是我国宪法规定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的应有之义,需要通过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以保障。

通过讲座,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领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讲座在法制宣传周和学术节期间举办,既在全校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大家的宪法意识,又促使大家更加崇尚宪法、厉行法治,成为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