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活动】胡锦光: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图文)

06.12.2016  22:05

 

 

学生记者 段庆悦 张琅 摄影

  本网讯 12月5日晚,我校人发学院法律系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做客法律讲座,以“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为题在东校区主楼四层报告厅进行讲解。

  胡锦光教授围绕党的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对宪法作用进行了解读,结合生活中的案例,从宪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出发,阐述了宪法的基本内容、意义,以及在规则之治和良法之治中的核心作用,提出宪法监督机制是保证宪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并对其提出了相关建议。他总结道,宪法是国家和社会的最高规则,依法治国必须要实施宪法,宪法建设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福祉具有重要作用。

  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与胡教授就近来的法律热点进行了讨论。

  法学162班的刘佳玲同学表示,胡教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的作用,令自己受益匪浅,“胡老师的一段话‘在法律共同体中,每个部分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作为法律知识分子,我们更多地起到的是批判作用。我们已经认识到了法治建设中的一些问题,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这更加激起了我学习法律的热情”。发展161班的张采奕同学表示自己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是通过参加讲座学到了很多宪法的知识。

  专题讲座由法律系副教授瓮怡洁主持,人发学院分党委书记景发听取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