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管理处积极宣传贯彻《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30.03.2016 11:04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简称交通部“1号令”),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近日,市交通委运输局东城管理处向辖区部分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传达交通部“1号令”文件精神,并进行解读:一是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确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需要履行的责任;三是明确由经营者自建维护制度、自定维护周期、自选维护单位、自主实施维护,取消了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后还需要到行业监管机构进行审核备案的规定。下一步,运输局东城管理处将采取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辖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本文来源: 交通委员会
30.03.2016 11:04

